记者 刘晓荣 报道:9月10日,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2023年绩效评价结果公布,全国16个城市获绩效评价A档,38个城市获绩效评价B档,6个城市获绩效评价C档。我市成为全国两个连续三年获评A档的城市之一,在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中作出示范。
海绵城市建设是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加强城市防涝、雨洪调蓄、水源涵养的有效抓手。自2021年申报国家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以来,我市结合市情实际,高点谋划、高位推动,组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组,制定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加强顶层设计,聘请国内外行业专家学者指导服务,提出要统筹流域区域、城市、设施、社区多个层级,通过重点实施生态修复、防洪排涝、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城市更新、工业基地建设等工程项目,打造人水和谐、水城共融的生态宜居之城。
三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实施方案,发扬“工匠”精神,下足“绣花”功夫,把海绵城市融入城市建设各方面,以开展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系统化全域推进建设,形成“点线面源综合施策、山湖林草统筹治理、建管养护齐头并进”的发展模式。梯次推进建筑与社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水系、管网及泵站等7类103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既有社区海绵化改造、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海绵口袋公园和生态停车场建设,对浊漳河东岸、石子河、黑水河、浊漳南源等河流开展综合治理,着力打造源头有效减排—中途过程转输—末端系统调蓄的地上地下相互耦合的海绵城市典型片区。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机制,开展海绵城市、排水防涝、排水、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修编,完成9个海绵城市课题研究,建立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积极推进海绵立法,颁布实施《长治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提供长效保障。
经过三年建设,全市水资源涵养、蓄积、净化能力大大提高,城市内涝标准基本达到30年一遇,防洪标准超过50年一遇,年度雨水资源利用量达96.2万立方米,年再生水利用量达3351万立方米,主城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更加宜居、更有韧性。
(来源:长治日报)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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