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拟实施“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酸性气治理提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酸性气治理提标项目
2)建设单位: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长治市屯留区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厂区内
5)总投资:3259.19万元
6)建设内容:酸性气制酸装置、装置机柜间、硫酸储罐及硫酸装车位等。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
2)联系人:曹钦辉
3)通讯地址:长治市屯留区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
4)联系方式:13467060290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山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长治路249号省创业中心众创空间第29号工位
3)邮编:030006
4)联系方式:0351-7211108
四、公众意见表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来源:本站)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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