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学兵报道:近日,中共山西省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命名2020-2022年度山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我市沁源县人民法院喜获“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近年来,沁源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一手抓审判执行业务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将文明建设工作贯穿到法院各项工作中。他们内练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弘扬司法文明,开创了文明建设与审判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用司法实践中的一言一行,展示新时代法院人的文明形象,以文明建设带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审判执行工作促进文明建设水平提升。
公正司法不懈追求,文明创建永无止境。沁源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持续巩固文明创建成效,再接再厉,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新做法、做出新成绩,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上党晚报)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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