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5日,潞城区交警大队潞河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查,向过往行人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性时,用真实案例予以讲解分析,提高了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大家表示,今后要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活动中,民警讲述了10月26日在辖区城际快速路设卡查处的一起醉酒驾驶案件。当日23时09分,一辆小轿车进入检查卡口,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辆驾驶人李某某脸色潮红,浑身充满酒味,遂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后经抽血取样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38.2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李某某称晚上与朋友聚餐,经不住众人劝说,就喝了几杯酒。酒足饭饱之后,李某某心想回家的路程不远,于是侥幸驾车上路,没想到被查了个正着。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等待李某某的将是严厉的惩罚。 (孟坤)
(来源:上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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