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学兵报道: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对179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1556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我市上党区人民法院苏店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梁江燕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个人”。
梁江燕自2007年进入上党区法院工作以来,长期在一线从事审判工作,她勇担当、善作为,恪尽职守,成绩突出,多次受到相关部门表彰奖励,2023年3月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她始终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的真实诉求,坚持把每一次办案都当作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务实行为。在苏店法庭担任庭长的两年多时间里,梁江燕年均办案200余件,调解案件百余件,积极参与前端诉源治理、诉前多元解纷,努力通过办案发现社会治理问题,高度关注类案频发的病灶成因,积极推动从个案裁判走向类案治理,以一案办理预防和减少多案发生,实现了办案效果的“三个统一”。
对待普法工作,特别是在“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实施期间,梁江燕经常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青少年做专题法治辅导讲座30余场,用一场场生动的法治讲座,将法律知识化作孩子们能够理解的故事,让“法治”成为孩子们成长路上的坚实基石。她依托“枫桥式法庭”创建工作,坚持做到“谁执法、谁普法”,坚持开展巡回审判,积极参与“无讼村”、法治示范村创建,着力健全与基层组织对接机制,指导村调解委员工作,积极推进“村经济组织负责人出庭提示卡”工作,辖区内的白家沟村等基本实现零诉讼,为辖区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进一步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上党晚报)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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