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为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我们倡议:
十要:
一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行信息内容生产,筑牢广大网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要自觉遵守宪法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要加强行业自律,坚持职业操守,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提供客观、真实、健康的信息和内容,促进社会团结稳定。
五要围绕时代主题,讴歌真善美,反映人民群众伟大奋斗和火热生活,凝聚奋进力量。
六要围绕中心大局,积极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充分展现我市不断谱写新时代新篇章的强劲态势。
七要不断提高网络素养,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推出正能量充沛、影响力广泛的传播产品,扩大我市美誉度和影响力。
八要自觉增强明辨是非、判别对错的能力,旗帜鲜明地同网络上的杂音噪音、歪风邪气作斗争。
九要积极响应参与网络文明志愿服务和网络公益活动,争做“中国好网民”。
十要主动配合网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主管部门对所开展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不要:
一、不得以不实身份信息注册,或者注册与自身真实身份信息不相符的公众账号名称、头像、简介等。
二、不得恶意假冒、仿冒或者盗用组织机构及他人公众账号生产发布信息内容。
三、不得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等服务。
四、不得操纵利用多个平台账号,批量发布雷同低质信息内容,生成虚假流量数据,制造虚假舆论热点。
五、不得利用突发事件煽动极端情绪,或者实施网络暴力损害他人和组织机构名誉,干扰组织机构正常运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六、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伪造原创属性,标注不实信息来源,歪曲事实真相,误导社会公众。
七、不得以有偿发布、删除信息等手段,实施非法网络监督、营销诈骗、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
八、不得违规批量注册、囤积或者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
九、不得制作、复制、发布违法信息,或者未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不良信息。
十、不得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希望我们齐心协力、守望相助,共同画好网上网下同心圆,汇聚向上向善正能量,讲好长治故事,传播好长治声音,为我市建设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打造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加油助力”。
(来源:网信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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