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慧荣报道: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三部门联合对全市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防范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打击非法行为,确保合理临床用药需求。
精神药品的类别依据其产生的身体依赖性和对身体的危害程度划分,第二类精神药品可以由具有销售资格的药店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计量销售。检查组要求医疗机构要严格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的规定,严禁超剂量、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同时,要严格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交接管理,通过麻精药品印鉴卡平台购买药品,药品到达后,购买方应由经授权备案的收货人员当场与运输人员完成药品交接,严格履行验收和确认手续,确保送达药品的名称和数量等信息与随货同行票据一致,并及时将收货情况反馈销售方。医疗机构要按照我市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采购、销售和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监管,通过扫码推进“一物一码、物码同追”,实现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来源:长治日报)
[编辑:宋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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