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慧良报道:短短20分钟内,平顺交警就在同一路段查获两位酒后驾驶摩托车者。交警提醒各位车友,开车莫喝酒,酒后别开车;处罚是小事,安全大如天。
6月12日晚,平顺县公安局交警二中队的民警,来到辖区石自线(石城——自新村),开展查处酒驾毒驾及其它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21时16分左右,岳某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未戴头盔驾驶摩托车晃晃悠悠驶入民警视线。经检测,岳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mg/100ml。
无独有偶,21时35分许,符某某无证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也没有戴安全头盔,违法行驶被查处。经检测,符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7mg/100ml。
民警进行安全教育后,依法分别给予岳某某、符某某酒驾罚款1000元、无证驾驶机动车罚款300元、未戴头盔罚款50元。
(来源:上党晚报)
[编辑:宋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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