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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专题会

药店必须严格执行四大项疫情防控措施

 本报讯 记者狄媚婷报道:118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全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专题会。会上通报了我市零售药店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相关热点,详细解读了药品零售企业“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操作规程(第五版),重点强调了监督药店严格执行四大项疫情防控措施。

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充分发挥药店哨点监测预警作用,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实施常态化精准管控,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监督辖区内药店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四项管理措施。要严格“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药店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药品零售企业“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操作规程》(第五版),并严格按照该操作规程规范销售药品行为。药店要对销售的“一退两抗”药品相关信息登录“三晋通”App如实填报,对“一退两抗”购药人员要求其扫描“一退两抗”购药人员实名登记二维码小程序,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漏报和瞒报。

凡进店购药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结果。对体温、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异常的购药人员,不得进店购药,同时登记异常购药人员信息报送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再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给当地疫情防控办,同时报市局药品流通监管科。市场监管部门还要监督辖区内药店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频次为每两日一次。确保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药店从业人员不得上岗。消费者购买“一退两抗”药品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药店工作人员还要提醒购药人员购药后24小时内需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各药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药店相关违法行为。

(来源:上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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