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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工作

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记者李茹报道:近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下发通知,确定从今年起在全市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工作。此举旨在预防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利用职业便利实施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是指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工作、服务对象,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单位或组织,以及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工作便利的相关机构或工作岗位。

根据通知要求,所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或组织均为查询义务主体。即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青少年服务中心及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培训、监护、救助、看护、医疗等职责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新招录、聘用或以劳务派遣方式聘请工作人员(或招募志愿者)时,应加强入职人员审查。即由主管部门向本辖区县级公安机关或主管部门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查询申请。对经查询发现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应当不予录用。同时,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组织)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对在职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及时解聘、注销其从业资格,并在一个月内将处理结果分别上报同级监察委员会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

(来源:上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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