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潘银丽)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驾驶人安全意识,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电动自行车是市民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当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近百万辆。从严抓好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引导驾驶人文明出行意义重大。
行动期间,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采取定点查处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聚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驾驶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全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此次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与现场纠违相结合,在市直各大队设立交通安全知识学习点,对违法者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引导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建立“记录-抄告-处罚”闭环管理模式,对查处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除现场警示教育外,还将违法信息抄告至违法驾驶人所在单位或社区,由单位、社区协同开展教育,形成各部门协同治理的工作合力。
此外,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知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和相关法律法规,传递文明出行理念。同时,强化警示曝光,联合主流媒体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平台,曝光交通违法案例,警示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好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闯红灯、不逆行,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来源:长治日报)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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