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布
多举措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
本报讯记者李茹报道:由市民政局起草的《长治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方案优化后,由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0月22日正式发布。
根据方案,到2025年底,我市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基本健全、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清晰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以经济困难、失能、残疾、留守老年人等为重点的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老年人享受助餐、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更加便利,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稳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基本养老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提供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促进基本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起草了《长治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据了解,方案包括建立健全基本养老制度、建立主动响应精准服务机制、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供给服务水平五大方面内容以及精准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发特色旅居养老服务、加快推进老年人无障碍设施建设、畅通老年人运用数字技术渠道、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等30项具体内容。
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各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研究出台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地见效。市民政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做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绩效评估工作。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健全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来源:上党晚报)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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