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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城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态修复项目(王家村治理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5-04-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项目基本情况

潞城区现在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由于多年无序开采,部分图斑内发育深大采坑,采用常规生态修复治理措施难以恢复,且潞城区有证矿山由于场地限制,矿山生产过程产生一般工业固废部分无处堆放,对环境危害较大。针对上述问题,潞城区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开展一般工业固废用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试点工作。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2〕29号)文件精神,潞城区人民政府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于2024年10由长治市潞城区潞辰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投资开展潞城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根据项目区的现状情况,借鉴过去生态修复治理及固废填埋的先进经验和试验研究成果,确定科学的、合理的、可行的《长治市潞城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长治市潞城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态修复项目分为王家村治理区、山脑村治理区。根据项目的紧迫性,优先开展王家村治理区的生态修复工作。

长治市潞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4年10月28日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10-140406-89-05-492059),本项目做为潞城区一般工业固废用于矿山生态修复试点工程,采取清理场地工程、防渗工程、固废填埋工程、层间覆土工程、植被恢复工程、配套工程等综合治理措施。治理面积3.42hm2,消纳固体废物(煤矸石)143708m3,治理后可恢复耕地0.8hm2,可恢复林地2.59hm2,可恢复农村道路0.03hm2。王家村治理区的固废主要来源于山西潞圣选煤有限公司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元微子镇煤业有限公司的煤矸石,目前周边矿方固废排放量可满足设计采坑回填量需求。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第四十二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3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10“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技术”类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本次评价主要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入场煤矸石管控,煤矸石进场前必须进行成分分析。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后方可填充造地,严禁危险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填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和运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运输道路进行硬化、整修,设专用洒水车,对道路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加强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外部运输在行驶至居民集中区等噪声敏感点处减速行驶,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运输,不超载。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挡土墙、截排水工程、复垦造地等的建设,保证场外及场内雨水的顺利导排;场地设置雨水导排系统和完善污水收集处置系统,确保不影响区域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洗车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直接回用于抑尘洒水,不外排。落实防渗工程的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情况发生。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建设过程产生的场地平整土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指定地点,施工土方优先用于场地建设填方和覆盖用土,建筑垃圾应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剩余部分用于本项目的冲沟填充物。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运输路线,运输车辆不随意变更路线;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夜间不进行运渣作业,确保本项目噪声对周边村庄居民不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六)做好施工期补偿措施、防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结合水土保持工作,采取植物措施进行边坡防护、搞好施工地的生态恢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封场隔离等生态保护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在采取环评要求环保措施下,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管理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定、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所提的环保措施的前题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为了了解居民的环保意识,请你们从长期居住在本地区对环境质量的直观感觉出发,对本项工程的利弊作出判断,为决策提供依据。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拟选厂址周围各居民区、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采取公告、咨询专家意见、随机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通过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长治市潞城区潞辰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或评价单位(山西霆星科技有限公司),向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长治市潞城区潞辰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西华路339号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546514050

环评单位:山西霆星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51-8371347

报告全本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PKyUCwvFlH_TSXQyjicDA 提取码: dhur;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3zF9IUSogqK3C9QxwMgjw 提取码: pjv6。

(来源:)

[编辑:赵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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